年假問題
多謝 閣下查詢。《僱傭條例》並無明文否定「該假期有薪年假日數於該假期年清放」的做法。只有在僱主無合理辯解而不讓僱員放年假才會觸犯條例。工會必須在此指出,有關做法雖未如理想,但事實上,只要最終沒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導至僱員的法定權益被剝削,則有關做法仍然有效。
如閱下欲就與《僱傭條例》或僱傭合約有關事宜向勞工處作出查詢、投訴或提出申索,請按有關的工作地點到附近的勞資關係科辦事處求助: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D565.pd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 / 2781 0983 (旺角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