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通知„定7日工作
想問parttime辭職係7日通知„定是7日工作„我4號交辭職信„5,6號上班,7-11號off„12號Lasy Day„但經理話.因為中途放假„唔計返工„可能會扣錢„我7-11號入面原本有兩日係有薪假„話我未做到中秋„所以冇左„咁係咪可以轉返無薪假„定係一定要扣錢
想問parttime辭職係7日通知„定是7日工作„我4號交辭職信„5,6號上班,7-11號off„12號Lasy Day„但經理話.因為中途放假„唔計返工„可能會扣錢„我7-11號入面原本有兩日係有薪假„話我未做到中秋„所以冇左„咁係咪可以轉返無薪假„定係一定要扣錢
多謝 閣下查詢。《僱傭條例》第6條「以通知終止合約的情況」第(4)款規定:就本條而言,月 (month)指由發出終止僱傭合約通知之日起計,或由僱傭開始之日起計(視屬何情況而定),至下個月份同一日的前一日終結時的一段期間,如下個月份並無同一日,或如發出通知或僱傭開始之日為一個月的最後一日,則至下個月份最後一日終結時的一段期間。
由此得知,通知期是以曆日計算。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 / 2781 0983 (旺角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