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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錯糧的問題

by small potato @, Tuesday, September 03, 2019, 12:25 (2383 天前)

你好,想問有關公司出少糧問題
本人就職零售業,薪金由低薪及拥金組成。
本人發現7月份的薪金異常地少,於是告知經理及寫字樓作出跟進,但是他們要求員工在收到糧單後,確認有出錯才會作出跟進,但公司過往做法是糧單會於出糧後兩至三星期後才發出,我有嘗試SEND EMAIL給寫字樓負責同事,希望能夠盡快為我發出糧單,但是沒有人回覆及跟進。
最後我還是要等到8月26號才收到糧單,發現公司出少了一部份拥金,我告知經理此情況,經理幫我追問寫字樓,寫字樓兩道不承認有出錯,但公司每月會SEND店鋪每月銷售額目標的有關EMAIL,白紙黑字講明店鋪銷售額到達哪一TAGET,員工就可獲得相對的拥金,但事實上本人收到的拥金不符合公司的說法,追問寫字樓,寫字樓同事支吾以對,甚至沒有回覆EMAIL上的提問。
事件拖到8月30號仍未得到確實回應,於是我SEND了封EMAIL給老闆,暗示會去勞工處投訴,當晚馬上有另一區經理告知,出少的7月份糧會和8月份的糧,於9月一拼出,但沒有作任何解釋,為何當初會堅持沒有出錯,另外我問為何現在承認出錯,不是馬上補出,而要等到9月出8月份的糧才一拼出,經理只草草回笞:你都等左咁耐,唔掙在果幾日!

想問
公司是否涉及拖糧,是否需要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另外公司已承諾會補出拥金,但我仍可否到勞工處投訴公司處理手法不當,如可以,應帶備甚麼資料和文件?
謝謝

公司出錯糧的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September 18, 2019, 04:35 (2368 天前) @ small potato

多謝 閣下查詢。從閣下資訊得知,已收取7、8月工資。縱然僱主或會存有「做法不完美,但可接受,要改善。」的僥倖心理,但工會必須在此指出《僱傭條例》關於工資的的各項規定。

《僱傭條例》訂明,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 7 天。僱主如果未能依時支付工資,須就欠薪支付利息給僱員。

僱主如果沒有能力支付工資,須立即根據僱傭合約的規定,終止與該僱員的合約。僱員如果超過 1 個月仍未獲發已到期的工資,可當其僱傭合約已被僱主終止,僱主須支付僱員解僱代通知金及其他解僱賠償。爲避免爭議,僱員在行使這條文所賦予的權利時,應先向僱主表明他的決定。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若有法團違例欠薪,且經證明該罪行是在該法團的董事、經理、秘書或其他類似人員的同意或縱容或疏忽下所犯,則該人即屬犯了相同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相同的刑罰。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支付欠薪的利息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 萬元。

公司有關回覆「你都等左咁耐,唔掙在果幾日」實在是強差人意,不能接受。建議僱促公司務必儘快支薪,並言明拖糧欠薪的法律後果。如果公司拒絕支薪,僱員有權向勞工處作出查詢、投訴或提出申索,請按有關的工作地點到附近的勞資關係科辦事處求助: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D565.pd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 / 2781 0983 (旺角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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