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會騷亂被迫提早拉閘收工,時薪員工可以享有全天人工嗎?
近日社會騷亂店舖經常提早拉閘收工,想問假如當天需要返8小時,但因騷亂店舖提早拉閘,只返左4小時就需要收工。
平時出糧係按時薪出,咁既情況下,公司計糧應該計8小時定4小時?
颱風天被迫提早收工,是否又係好似騷亂咁計算?
近日社會騷亂店舖經常提早拉閘收工,想問假如當天需要返8小時,但因騷亂店舖提早拉閘,只返左4小時就需要收工。
平時出糧係按時薪出,咁既情況下,公司計糧應該計8小時定4小時?
颱風天被迫提早收工,是否又係好似騷亂咁計算?
另外,如果當天是夜班,未返到店舖已經拉到閘,是否還享有當天的薪金?(時薪員工)
多謝 閣下查詢。有關處理視乎僱傭合約而定,由勞資協商。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 / 2781 0983 (旺角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再作進一步補充:
僱主有權因應業務或運作需要,作出閉廠或停運的決定,期間僱員可能會被停工並不獲分配工作及支付工資,但《僱傭條例》亦有停工定義的條款,詳閱: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11.pdf。另外,《僱傭條例》亦訂明僱員缺勤,僱主能扣除僱員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
停工期間僱員是不會獲僱主分配工作及支付工資,假若僱員不想被扣減工資,在僱傭雙方同意並達成協定下,可以另定休息日或法定假日、放取年假替代。另外,由於勞工處《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並非法例,遵守與否全在僱主自律,故8號或以上風球期間缺勤/停工,是否享有薪酬由合約或僱傭雙方達成的協定為準! 僱主因僱員缺勤而扣薪並無違法。我們期望僱主因應現時社會情況,彈性處理颱風/停工期間的薪酬事宜,但這並非法例規定。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與本會職員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