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花紅
你好,本人於2012年1冃開始放產假,期間公司打嚟話今年你冇份出花紅。放完產假後我問番其他同事,佢哋個個都有出,只係我同另外一位一齊放產徦嘅同事無出花紅。事後我問番公司,公司話幚我跟,但到而家都有回應過。請問我可唔可以追得番?在職期間我没有犯過任何處分或警告信。
另外想問多—條關於假期佣金,因有離職同事要求公司賠偿假期佣金,但公司同我哋講話公司找律師同勞工處專員計咗條數,而公式有好多條,公司都共識咗其中—條就係公司無須賠偿比我哋,而我哋要賠番比公司,請問公式係未好多條?而公司有冇涉及勞工法例。我哋係底薪+佣金+工錢+勤工
多謝閣下的查詢,我們首先回應閣下2012年花紅的問題,在花紅的發放上,首先要視乎花紅有什麼發放準則,如果是沒有規定的發放準則,而每年慣常地發放的話,公司是一定要支付給閣下的。如公司是以閣下放產假為理由,而不發放花紅,可能涉及歧視。
而假期佣金,法例上的計算方式只有一條,計算方法是假期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即包括假期前12個月內的所以收入,所以佣金+工錢+勤工都應計算在內,如公司的假期薪金只以底薪計算是會出現差額,如公司不支付全數假期薪金給僱員是違法的。因此閣下如出現此情況是可以向公司追索的。如需本會協助,可以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