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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連續三個月出錯糧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September 28, 2019, 00:05 (2358 天前) @ Apple

多謝 閣下查詢。按《僱傭條例》,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 7 天。僱主如果未能依時支付工資,須就欠薪支付利息給僱員。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萬元及監禁 3 年。另外,疾病津貼須不遲於正常發薪日支付給僱員。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支付疾病津貼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

公司做法及回應實在是強差人意,不能接受。建議僱促公司正視問題,務必儘快支令相關法定權益,並言明拖糧欠薪的法律後果。如果公司拒絕支薪,僱員有權向勞工處作出查詢、投訴或提出申索,請按有關的工作地點到附近的勞資關係科辦事處求助: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D565.pd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 / 2781 0983 (旺角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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