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僱員供款上限
多謝 閣下查詢。資料不足,謹覆如下:
關於強積金供款資訊,見以下網頁:
http://www.mpfa.org.hk/tch/mpf_system/system_features/contributions/index.jsp
閣下所言的有關行政安排於《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關於供款金額的規限而言並無不妥,然而閣下需要思考,有關做法是否觸及《僱傭條例》中「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有關索償的資格,詳見: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10.pdf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十章:僱傭保障)
換個角度說,同樣地僱主亦需要就每所公司的有關入息做出相應的僱主供款。另外,閣下又是否同時間享有兩間公司的僱員權益?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 / 2781 0983 (旺角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