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薪酬問題
多謝 閣下查詢。《僱傭條例》訂明,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的每一天,如有適當醫生證 明書,可作病假計算。關於有薪病假的疾病津貼(每日平均工資4/5)計算,詳見: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Appendix1.pdf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附錄一「以 12 個月平均工資來計算有關法定權益」簡介及計算例子)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 / 2781 0983 (旺角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