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關於獎金制度

by JOHN @, Thursday, September 19, 2019, 16:56 (2367 天前)

本人現任職銷售
每個月均會計算獎金並於下一個月結算
而一直以來均為一季調整獎金制度(沒有簽額外合約等等,但每季均會提供相關計算方法)
而原來這一季度是於6-8月為一個季度
理應以同一方法計算
但我們突然在7月20收到公司單方面通知更改獎金方案
而且是由7月1日開始以新方法計算
而7月我們銷售團隊業績大好
使用新方法計算後每個人獲得的獎金大幅減少
可以通過勞工法例追討嗎?

關於獎金制度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September 28, 2019, 02:19 (2358 天前) @ JOHN

多謝 閣下查詢。

《僱傭條例》訂明,僱員如乎合以下索償的資格,可以「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向僱主提出補償的申索:
(1)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
(2) 僱主未經僱員同意而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3) 僱傭合約並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可以作出該項更改;以及
(4) 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僱傭條例》訂明,僱主如證明根據下列 5 項理由中的任何一項而解僱僱員或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即屬具有正當理由:
-僱員的行爲
-工作所需的能力或資格
-裁員或其他真正的業務運作需要
-法例的規定(即如果僱員繼續在原來的職位工作,或繼續按原有的僱傭合約條款受僱,即屬違法的情況)
-其他實質理由

僱員如欲就僱傭合約有關事宜向勞工處作出查詢、投訴或提出申索,可按有關的工作地點到附近的勞資關係科辦事處求助: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D565.pd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 / 2781 0983 (旺角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