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前文回覆,如果僱主要求僱員在法定假日工作,需另定假日予僱員(補假)。簡單來說,原定的法定假日變為正常工作日,而僱主安排的補假則變為法定假日。而按《僱傭條例》,僱員缺勤,僱主能扣除僱員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
假若僱傭雙方並無就法定假日工作訂立優於《僱傭條例》的條款,就以上述法例而言,如僱主只安排工作半天,可選擇方案有兩個:(1)就缺勤扣薪,另定一天補假;(2)不就缺勤扣薪,但只補半天假期。
如法定假日適逢休息日,僱主應安排僱員於翌日放取該法定假日,惟該翌日須並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法例是指明休息日,但 閣下週六半天上班,半天不需上班的情況,是屬休息日*? 一或是僱主規定不需上班的半天?
*休息日的定義是在連續不少過24小時內,僱員有權不爲僱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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