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 by tracy , Thursday, October 03, 2019, 15:07 (2353 天前) 本人因患病已連續請病假數月,由4月份開始已沒有上班,另外亦已因超過了120的累積病假而由8月份開始病假為無薪病假。 10月份的醫生證明書只包括了10月2日至10月31日,請問10月1日(法定假日)是否同為無薪?
病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October 11, 2019, 14:00 (2345 天前) @ tracy 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假若病假與法定假日重叠,當法定假日出全薪,而僱主不需另補病假及疾病津貼予僱員。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與本會職員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