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到期,僱主不續約,要一個月通知? by ashley , Sunday, October 27, 2019, 23:30 (2328 天前) 本人與僱主合約將於11月中到期,如果僱主不與我續約,他需要1個月通知我嗎?還是可以到期日先通知我,但僱主已經編了11月全月的更表給我
合約到期,僱主不續約,要一個月通知?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October 30, 2019, 17:00 (2326 天前) @ ashley 一般而言,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在簽約時應該已知離職日期,原則上即代表僱傭雙方已作出通知期,合約屆滿日即自動終止僱傭關係。假若 閣下對續約問題存有疑問,如編更至2019年11月30日是否代表續約,請即向僱主詢問清楚,以免權益受損。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與本會職員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