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期問題
我是屬於連續性合約僱員
合約寫:如我辭職,我需要給予三個月通知期;但老闆炒我,只給予我一個月通知期。
現在老闆炒我,並只給予我一個月通知期。請問他是否違犯僱傭條例?即使我當日簽了合約,但我理應受基本保障而令這種不平等條款失效?
請指點,謝謝。
我是屬於連續性合約僱員
合約寫:如我辭職,我需要給予三個月通知期;但老闆炒我,只給予我一個月通知期。
現在老闆炒我,並只給予我一個月通知期。請問他是否違犯僱傭條例?即使我當日簽了合約,但我理應受基本保障而令這種不平等條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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