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前解僱問題
公司在12月中時給予一個月通知期解僱同事,原因為公司管理不善,需解僱同事,該同事年資只有2年半左右,簽合約時合約上只寫名有雙糧,請問該同事是否獲發全份雙糧?遣散費?等⋯
公司在12月中時給予一個月通知期解僱同事,原因為公司管理不善,需解僱同事,該同事年資只有2年半左右,簽合約時合約上只寫名有雙糧,請問該同事是否獲發全份雙糧?遣散費?等⋯
多謝 閣下查詢。按《僱傭條例》,僱主在終止僱傭合約或當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到期時,應支付解僱補償。視乎僱員的受僱期、僱傭合約的條款和終止僱傭合約的原因等,終止
僱傭合約的款項一般包括:
• 任何未發放的工資;
• 代通知金(如適用);
• 工資代替任何未發放的年假,及該假期年按比例的年假薪酬;
• 任何未發放的年終酬金,及該酬金期內按比例的年終酬金;
• 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如適用);
• 其他僱傭合約內列明的款項,例如年積金或公積金等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與本會職員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