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放勞工假無薪
公司規定新入職同事試用期內放勞工假係無薪,話會扣返一日人工。
我哋薪金係包括底薪+佣金+$500勤工,一個月內無遲到無請假就可以有$500勤工。
咁想問我12月放左1日無薪勞工假,但無遲到無請假,咁公司係咪都有權將份勤工$500按比例咁計,即係($500/31)X30?
公司規定新入職同事試用期內放勞工假係無薪,話會扣返一日人工。
我哋薪金係包括底薪+佣金+$500勤工,一個月內無遲到無請假就可以有$500勤工。
咁想問我12月放左1日無薪勞工假,但無遲到無請假,咁公司係咪都有權將份勤工$500按比例咁計,即係($500/31)X30?
多謝 閣下查詢。按《僱傭條例》,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 3 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僱主最遲須於法定假日後的第一個發薪日支付假日薪酬給僱員。
至於閣下所問的勤工計算,需視乎合約內容。如無標明,請向僱主查詢。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2779 7922 或 2779 3766(深水埗區) / 2781 0983(旺角區) / 3615 0018(觀塘)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