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承諾工資 是否包含勤工獎在內
同事入職前,僱主口頭(有whatsapp記錄) 承諾試用期內人工$14800,但並沒有說明包括勤工獎。
其後入職後一星期,僱主以口頭表示每月有勤工獎$500,此時亦沒有表明勤工獎是包括在$14800之內。
但後來出糧,僱主表示此月因請過病假而沒有勤工獎金,僱員原以為沒有勤工獎金後的工資只是$14800+$0=$14800
但及後僱主要求同事從人工額外扣除$500,亦即等於只有$14300底薪。
而全公司所有同事只有他一人是以此方式計算,其餘所有同事都是口頭承諾工資+$500勤工獎
請問此僱主有否違反僱傭合約/勞工法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