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離職賠償予公司問題 by Mon , Tuesday, January 07, 2020, 14:34 (2257 天前) 本人合約期為2年, 合約上寫上離職 需要代通知金 為2個月或2月月薪,另外在合約期內主動辭職.需於離職當天賠償公司一個月薪金. 現詢問 已有代通知期2個月..還要賠償給公司一個月薪金這個合法嗎? 還是屬於懲罰性條款不用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