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有通知通過試用期的代通知金問題
你好,請問我於前公司工作剛超過3個月,並未收到公司正式通過試用期通知之前就因事即時離職.代通知金方面,我應該以未過試用期之7日代通知金計算,或用已過試用期之1個月代通知金計算?
如未能交還代通知金,會有甚麼後果?
謝謝解答.
你好,請問我於前公司工作剛超過3個月,並未收到公司正式通過試用期通知之前就因事即時離職.代通知金方面,我應該以未過試用期之7日代通知金計算,或用已過試用期之1個月代通知金計算?
如未能交還代通知金,會有甚麼後果?
謝謝解答.
多謝閣下的查詢,試用期是否正式通過,是取決於公司在試用期間有沒有解僱僱員,如僱員工作超過試用期的期限,即視為正式通過試用期,而通過試用期僱主則有責任與僱員商議通過試用期後的待遇問題。而通知期或代通知金方面,根據僱傭條例,試用期後、沒有合約及沒有通知期規定,如終止合約是需要一個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如未能交還代通知金,僱主是有權向閣下追訴的。不過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在僱傭條例中,是容許僱傭雙方之間作出協商的,如達到共識,可以括免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因此本會建議閣下可以先與公司進行商討,尋求共識解決問題。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 高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