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日期查詢
請問勞工法中有明文規定,如何計算入職日期?
我是2018年4月9日入職,但強積金寫2018年6月1日入職。公司會計都覺得2018年6月1日為入職日。
我擔心他日的離職證明,會寫由2018年6月1日計起。
請問勞工法中有明文規定,如何計算入職日期?
我是2018年4月9日入職,但強積金寫2018年6月1日入職。公司會計都覺得2018年6月1日為入職日。
我擔心他日的離職證明,會寫由2018年6月1日計起。
一般而言,入職日期(受僱期)可為簽約日,或者簽約後正式上班日,以雙方協定為準! 但以簽約後正式上班日為入職日居多。所以, 閣下的受僱期應由2018年4月9日開始計算法定權益,而非強積金戶口成立或首次供款日。
至於強積金日期為何寫2018年6月1日則可自行詢問僱主釐清。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2779 7922或2779 3766(深水埗區) / 2781 0983(旺角區) / 3615 0018(觀塘)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