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離職問題

by kay @, Saturday, February 01, 2020, 00:17 (2232 天前)

我在合約生效前以wts形式通知上司,其後也給予辭職信。要2個月通知期,所以我寫明離職的生效日期。合約上寫每星期要工作23小時,但每星期都9成時間不足23小時。合約上寫翻不足就下一個星期補,但是不斷累積,累積數幾十小時。我是可以根據離職信最後上班日期,還是跟公司至到補到足夠時間就可以離職。公司要我補鐘。慘過翻普通工作pt。上午翻2hrs左右,下午又翻2個小時左右,2-4小時的lunch時間。我也沒有強積金的。有時需要轉工作地點,過去下一個工作地點是沒有計算工作時間的。經常也會更改我的工作時間。改變左時間,又唔可以話唔得。我之前在原本的公司做pt,之後轉半職的。一日到黑,我也不知道可以應該點!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