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權取消在休息天工作的加班補水嗎
多謝 閣下查詢。按《僱傭條例》,僱主不得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除非因機器或工廠設備發生故障或任何 緊急事故。如僱主要求僱員在休息日工作,必須另定休息日予僱員。另定 休息日須安排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30 天之內,僱主並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48 小時內通知僱員另定休息日的日期。另外,現行勞工法例沒有關於超時工作加班補水的明文規定。故有關安排容請勞資協商。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2779 7922 或 2779 3766(深水埗區) / 2781 0983(旺角區) / 3615 0018(觀塘)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