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關法定假期問題
多謝 閣下查詢。按《僱傭條例》,所有僱員,不論服務年資的長短,均可享有下列 12 天法定假日。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讓僱員在法定假日、另定假日或代替假日放假,或 不支付假日薪酬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與本會職員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