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工傷索償

by selene @, Sunday, February 02, 2020, 15:21 (2230 天前)

本人於上月8日上班時間內因工作需要搬運物件導致腰部扭傷,已即時通知公司,公司未有就受傷問題作出任何處理及安排,其後因痛楚難忍向公司提出早退及休假,受傷當日未有即時就醫,次日因痛楚加劇前往私家醫生診所就醫,而且向醫生說明原由,獲醫生發出一日假期醫生証明,休假7日後應公司要求復工,但是痛楚未減只能再次提出早退及休假,原以為痛楚減輕能照常上班,所以向公司提出於2月1日復工,惟上班需要搬運物件、走動及長時間站立,受傷位置再次出現劇痛,當時未有向公司反映,直至今日無法忍受痛楚,公司向本人要求完全康復後才復工,以免影響公司形象及運作,卻隻字未提有關工傷事宜,並且向本人表示受傷是本人個人問題與公司無關,本人是時薪工作,養傷休假時間完全無薪,公司在這段期間從未提出工傷保險或安照勞工法例處理,現在本人因受傷而無法工作,而且復原時間也是不知何期,這段時間令本人感到十分徬徨無助,而且按照公司的態度,估計公司未有打算為此負責,所以本人希望向公司索償,但不知該如何處理。其實類似情況去年也曾發生過,當時公司不單未有賠償並且在我無薪休養期間將我解僱,希望得到貴署幫助

工傷索償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February 04, 2020, 11:20 (2229 天前) @ selene

多謝 閣下查詢。按《僱員補償條例》第15條規定,僱主在工傷意外發生或僱員患上該條例指明的職業病後,不論該意外或職業病是否引起任何支付補償的法律責任,僱主必須按期限以下列方式向勞工處處長:
工傷意外導致喪失工作能力為期不超過3天 / 超過3天,呈報期限14天內
工傷意外導致死亡,呈報期限7天內

建議閣下儘快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申報及跟進工傷病假事宜。有關資訊,參見勞工處刊物:僱員補償條例簡介(附僱員補償常見問答)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ecd/pco360.pd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與本會職員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