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14日大假,但工作滿一年後因會計問題只得12日假
公司合約註明一年有14天有薪大假,但結算時卻被告知只得12天大假,詢問公司ADMIN後方知其原因是會計覺得難計數,所以只計12日,且老闆亦接受會計以12日計算。但本人因有14天大假來放假,咁我放多了的2日假點算?公司目前的態度並不打算認數
**合約日期為本人入職2019/1/14開始計,但於2020/1/6公司卻發出通告14天大假由2020年正式開始,咁我應以邊個為準?我可以點做?
公司合約註明一年有14天有薪大假,但結算時卻被告知只得12天大假,詢問公司ADMIN後方知其原因是會計覺得難計數,所以只計12日,且老闆亦接受會計以12日計算。但本人因有14天大假來放假,咁我放多了的2日假點算?公司目前的態度並不打算認數
**合約日期為本人入職2019/1/14開始計,但於2020/1/6公司卻發出通告14天大假由2020年正式開始,咁我應以邊個為準?我可以點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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