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員工出外公幹 by Ling , Kowloon, Tuesday, February 04, 2020, 20:59 (2228 天前) 公司現在要求員工出外公幹,但係因應現在的新型武漢流感,公司是否可以這樣要求員工坐飛機往歐洲?另外員工可否以安全與健康理由拒絕而不會收到公司的懲罰? 如果因工作時候這過情況得到病,員工可否向公司作出索償。
公司要求員工出外公幹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February 05, 2020, 14:04 (2228 天前) @ Ling 多謝 閣下查詢。《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香港法例第509章)第6條規定,每名僱主均須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其所有在工作中的僱員的安全及健康。有關工作調整,容請勞資雙方協商。 權委鼓勵及促請各僱主在切實可行情形下,為僱員提供防疫裝備,例如口罩、洗手液,另外加強清潔工作場所,以減低感染傳播風險。同事僱員亦應加強警覺性,注意個人衛生。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與本會職員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