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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行要求和解

by Kanji @, Thursday, February 20, 2020, 23:05 (2212 天前)

我上年 7 月响公司搬野受傷,於是報比勞工署跟進,話說僱主以佢無叫我做引至受傷嘅工作作為拒絕承擔責任嘅理由,咁勞工署調查結果又認為公司要對事件負責,雖然有掙議所以唔可以安排做判傷,但勞工署已經收咗我個醫療報告話有部分永久傷殘,所以就轉介咗去法援搞,期間保險公司公證行搵人了解過事件,而我亦响 11 月交哂資料比法援,法援亦响 1 月出信比 勞工署、醫生 攞資料,直到噚日保險公司公證行另一個職員聯絡我,話想同我傾和解賠償,我話我依家連判傷都未做都唔知點計賠償額,而且僱主認為自己無責任,之後佢話想攞我醫療資料睇下受傷情況同件事有冇關係,我話勞工署同法援已經有資料,我相信呢兩個部門嘅專業,若果佢哋認為我個情況唔係工傷或者理據不足就唔會再跟進件事,之後佢就話會直接去信呢兩個部門攞我資料⋯⋯⋯⋯我想請教一下,我應唔應該比資料佢,同埋我應該點樣做,因為勞工署話明有掙議個案不能安排判傷,咁我係咪只有等打官司?

公證行要求和解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February 20, 2020, 23:46 (2212 天前) @ Kanji

多謝 閣下查詢。建議:充份掌握資訊、謝絕不明干擾、細心統整文件、耐心等待程序。

請勿放棄治療;如有經濟困難,請善用社會資源求助,參見《勞聯報》第211期(PAGE6)「權益議事庭」文章──《山窮水盡擬無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工傷處理》(二)
https://www.hkflu.org.hk/page_b.php?id=P000&folder=flupost&post=211&year=2020&month=01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與本會職員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公證行要求和解

by Kanji @, Friday, February 21, 2020, 09:59 (2211 天前) @ 勞聯權益委員會

謝謝回覆,由於經濟原因醫生建議我一個月後復工,因為有永久痛的問題及手腕、手肘屈曲角度少了,並會給予半年至一半輕工紙,但僱主方面希望我復工後能夠做到以前的工作量,這方面使我感到非常困擾,亦都很擔心會失去工作,請問有沒有應對方法。

公證行要求和解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February 21, 2020, 11:59 (2211 天前) @ Kanji

多謝 閣下查詢。理解閣下面臨困難,大概可總結為:痛症持續、經濟困境。

鼓勵建議工友在放取「工傷病假」或未開工的期間管理好身體,做好治療、休養,以免不必要的「二次傷害」,加深傷勢。

當然,放取工傷病假期間或跌入「懷疑個案」未能收取「工傷病假錢」期間而「手停口停」,收入無以為繼確為事實,然而,社會上有諸多慈善基金,工傷僱員如有需要亦可嘗試申請以解燃眉之急。

《勞聯報》第211期(PAGE6)「權益議事庭」文章──《山窮水盡擬無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工傷處理》(二)
https://www.hkflu.org.hk/page_b.php?id=P000&folder=flupost&post=211&year=2020&month=01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與本會職員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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