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大假錢唔出底薪
本人公司屬於私佣公司,底薪$12000,如過到Target就無底薪
過往12個月薪金因過到target都屬於全佣金。
近日因疫情,公司要求我放有薪年假AL
我同意放年假
根據勞工法例規定,雇員有薪年假計法應為:
過往12個月總薪金 ÷ 365日=該雇員有薪年假的錢
例:
過往12個月總薪金為$365000
$365000÷365=$1000 (一日有薪年假的價錢)
如果我該月29日,有10日年假,7日例假,2日法定假期,
上班10天:工資應為$1000×10+$12000=$22000
但現在公司跟我說,2月年假計法為:
(過往12個月總薪金÷365) - ($12000底薪÷29日)=年假1日的錢
例:
過往12個月總薪金為$365000
$365000÷365=$1000 , $12000÷29=$413.79
$1000-$413.79=$586.21(公司計我的有薪年假)
如果我該月29日,有10日年假,7日例假,2日法定假期,
上班10天:工資為$586.21×10+$12000=$17862.1
即變相扣了我底薪錢,
請問這樣合法嗎?年假錢可以這樣計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