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無良僱主辭職7天後仍未出糧,可追討幾多利息?

by sam @, Thursday, February 27, 2020, 20:16 (2205 天前)

睇返勞工處:
違例與罰則
僱主如果未能在僱傭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7天內支付工資,須就尚未清付的款額支付利息給僱員。
如果我2月12已辭職,而無良僱主聲稱我無30日通知期,所以要用2月1-11日的人工抵銷返(約$4500)
而根據勞工處法例我係1月23入職,不夠試用期一個月,所以可以即時通知辭職,而我亦同無良僱主解釋返,佢仍然堅持需要30天代通知金,一而再再而三地拖我糧
所以我希望可以追訴返我既權益(利息),
想問下有咩途徑可以追訴返?(現時勞工處因疫症關閉中)
同埋依家已過了辭職16天,我可以追返幾多利息?
同埋即使佢補返糧比我,我仍否能控告他?

無良僱主辭職7天後仍未出糧,可追討幾多利息?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February 27, 2020, 22:15 (2205 天前) @ sam

多謝 閣下查詢。欠薪利息工會無法計算,需要申訴人興訴,然後經過法律程序,法庭裁定申訴人勝訴後方由法庭判給。指明的利率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336章)第50條以憲報公告釐定的利率。https://www.ird.gov.hk/chi/tax/jir.htm

《僱傭條例》第64B條規定,若有公司違例欠薪,且經證明該罪行是在該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或其他負責人的同意或縱容或疏忽下犯有的,則該董事、經理、秘書或其他負責人即屬犯了相同罪行,可被判相同罰則。因此,第64B條內有關刑責的涵蓋範圍相當廣闊,包括董事及有關的公司負責人。故此,建議閣下如被少付或拖欠工資,在向僱主表明訴求而無得到正面行動回應情況下,宜儘快親身到勞工處提供準備、確實資料,以便申索為荷。

僱員如遇勞資糾紛,可透過其工作地點所屬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按《僱傭條例》,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九章:終止僱傭合約」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9.pdf

舉報違反《僱傭條例》熱線:2815 2200

勞工處調解未果,請到勞資審裁處尋求法律裁決。

解決勞資金錢糾紛的程序,見
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