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服務金 (由長約轉Part time 合約)
多謝 閣下查詢。
1.) 公司如沒有取得員工同意而強制更改僱員合約,僱員有權視作僱主解僱並參考《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十章:僱傭保障」中的「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向僱主申索法定權益。
2.) 按《僱傭條例》,員工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5 年,65 歲或以上的僱員因年老而辭職,可享長期服務金。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