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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獎金算係工資一部分嗎?

by CC @, Monday, March 02, 2020, 12:30 (2201 天前)

我是月薪員工(送外賣)
公司說除了月薪外,之後幾個月會因疫情發放額外獎金給我們,金額計算是根據過去3個月每日送外賣次數計算而得出的分數而得出,請問這是工資一部分嗎?

我看見勞工處網上有寫:
註: 根據《僱傭條例》,以下項目不屬於工資:
-僱主提供的居所、教育、食物、燃料、水電或醫療的價值;
-僱主為僱員退休計劃的供款;
-屬於賞贈性質或由僱主酌情發給的佣金、勤工津貼或勤工花紅;
-非經常性的交通津貼、任何交通特惠的價值或僱員因工作引致的交通費用的實際開銷;
-僱員支付因工作性質引致的特別開銷而須付給僱員的款項;
-年終酬金或屬於賞贈性質或由僱主酌情發給的每年花紅;及
-完成或終止僱傭合約時所付的酬金。

這算是以上類別嗎?需要計算入過去12個月平均工資嗎?

額外獎金算係工資一部分嗎?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March 02, 2020, 21:15 (2201 天前) @ CC

多謝 閣下查詢。「武漢肺炎」為偶發事件,「發放額外獎金」一事是否偶發性?抑或公司從今以後按員工送外賣表現所得的恆常項目?為免生疑,請閣下及貴司務必釐清說法及操作。如屬前者,可視之為賞贈性質或由僱主酌情給付,如屬後者,偏向歸屬為工資一部分。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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