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工作
如我在星期日要出差 (休息日), 搭飛機去其他國家, 星期一才開始工作。
請問星期日是不是工作日, 然後申請另一天休息日放假?
如我在星期日要出差 (休息日), 搭飛機去其他國家, 星期一才開始工作。
請問星期日是不是工作日, 然後申請另一天休息日放假?
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 7 天可享有不少於 1 天休息日。休息日的定義是在連續不少過 24 小時內,僱員有權不爲僱主工作。僱主不得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除非因機器或工廠設備發生故障或任何緊急事故。如僱主要求僱員在休息日工作,必須另定休息日予僱員。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30 天之內,僱主並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48 小時內通知僱員另定休息日的日期。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給予僱員休息日,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僱主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