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半糧的年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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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假日數,跟出糧金額多少無關,只跟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受僱期(曆日日數)有關。故此,一年10日大假日數不變。
2)收入減少,影響有薪年假薪酬的計算。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年假日數一天,「指明日期」為年假當天
年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指明日期」為年假首天
注意:在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僱主須剔除(i)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侍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其同意下放取的假期,以及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連同(ii)就該期間已支付的款項。(詳情見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Appendix1.pd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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