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 Brought Forward 年假 是否有薪年假?
你好,
我公司的HR說, 由上年帶來的年假(Brought Forward 2019年的年假) 不能計算作有薪年假, 在離職時不用計算年假薪酬給我. 只有今年累積的年假(2020年的年假)會計算年假薪酬. 請問是否正確?
我是於2019年4月19日入職, 最後工作日是2020年4月17日.
謝謝!
你好,
我公司的HR說, 由上年帶來的年假(Brought Forward 2019年的年假) 不能計算作有薪年假, 在離職時不用計算年假薪酬給我. 只有今年累積的年假(2020年的年假)會計算年假薪酬. 請問是否正確?
我是於2019年4月19日入職, 最後工作日是2020年4月17日.
謝謝!
多謝 閣下查詢。按《僱傭條例》,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讓僱員放年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僱主不支付年假薪酬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即是Brought Forward年假跟今年的年假都一樣是有薪年假? 離職時僱主需要支付年假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