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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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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逼女文員, 每天搬運多箱重物.....

by 無奈的小紅帽 @, Friday, March 06, 2020, 18:03 (2197 天前)

如標題, 與見工時說的工作範疇不相符,受到苛刻及不合理的對待, 現在已經出現勞損情況,如果再繼續工作下去恐怕脊椎嚴重受損,請問我可以即時離職而不需要給予通知期嗎?


是否有一條僱傭條例:
僱主如嚴重違反僱傭合約,則僱員無須給予任何通知而終止僱傭合約。
僱員可即時辭職的理由包括:合理地恐懼會受到暴力對待或感染疾病;
僱員受到僱主的苛刻對待(如被單方面嚴重更改工作條件或性質)

公司逼女文員, 每天搬運多箱重物.....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March 31, 2020, 10:20 (2172 天前) @ 無奈的小紅帽

多謝 閣下查詢。《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香港法例第509章)第6條規定,每名僱主均須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其所有在工作中的僱員的安全及健康。

搬運重物如能提供足夠輔助工具將事半工倍,減少僱員受傷勞損機會。

按《僱傭條例》,僱員在以下情況,亦可以即時終止僱傭合約,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1. 合理地恐懼身體會受到暴力或疾病的危害;
2. 受僱主苛待;或
3. 已為僱主連續工作不少於 5 年,而經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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