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假的計算
多謝 閣下查詢。
1) 按《僱傭條例》,休息日是否有薪由勞資協商。
2) 遺憾地,現行勞工法例並無明文對「無薪假涵蓋有薪休息日」作出清晰指引,故需要勞資事前協商。另外,針對「不完整工資期」工資的計算方法。不能論斷誰錯誰對,誰合法誰犯法。
閣下提供資料,停工10日。本會假設閣下合約休息日有薪,3月份「不完整工資期」工資可以是:
16,000 × 12 ÷ 365 × (31-10) = $11,046.57
又可以是 16,000 ÷ 31 × (31-10) = $10,838.71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