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做夠一年辭職, 年假如何處理及計算
本人決定2020年3月9日遞信辭職
計算30天後Last Day應該是2020年4月7日
入職背景: 2019年7月15號入職
一個月有6日假期
公司第一年大假是7天
以我自己計算應該有4.5日大假放的
7日年假除12個月=4.5日
問題一:請問可以將年假放在一個月離職通知期內放左佢嗎?
即係代表可以提早last day?
如果可以是否4月1日last day??
另外假如跟公司溝通後可以放年假提早last day
年假果4.5日係咪都會有糧出?
即是4月7日一個月通知期
4月1日-4月7日都會有糧出?
唔該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