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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服務金

by Erica @, Friday, March 13, 2020, 16:09 (2190 天前)

你好, 請問如同事過了 65 歲, 佢已經提取了強積金僱主 & 僱員的錢。
佢係我地公司做 part time (日薪), 有 part time 的合約。
有時會有一個 / 兩個星期沒有給予工作。

佢已經工作了 10 年, 現在想同佢終止合約, 長期服務金的問題:

1) 係 part time (日薪) 的情況下, 都要付嗎?
2) 如果一路都係連續性合約 418, 係咪都要付長期服務金呢?
3) 如果某一個 / 兩個星期沒有給予工作 (會唔會已經斷左連續性合約418?), 然後係最新的連續性合約418, 重新計服務年資呢?

長期服務金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March 13, 2020, 22:26 (2190 天前) @ Erica

多謝 閣下查詢。按《僱傭條例》,僱員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 5 年。及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可享獲長期服務金
僱員遭解僱,但並非基於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 / 因裁員而遭解僱
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在合約期滿後不獲續約
僱員在職期間死亡
僱員因健康理由而辭職
65 歲或以上的僱員因年老而辭職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逾期不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僱員,可被檢控,一 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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