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假期間兼職
想問勞工法例有關於同時從事多份工作的相關內容嗎?
如果公司合約無列明不可做兼職,僱主會否可以提出控告?
想問勞工法例有關於同時從事多份工作的相關內容嗎?
如果公司合約無列明不可做兼職,僱主會否可以提出控告?
多謝 閣下查詢。資料不足,回覆如下:
勞工法例並不文明否定僱員一人「身兼數職」,另外求職擇業為公民的人身自由及權利。不明白僱主所告何狀。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