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遣散費 by 張小姐 , Monday, March 30, 2020, 14:10 (2173 天前) 你好, 我原來想請員工由長工轉為散工,故提出終止長期合約及給予通知期,並同時間開出轉為散工之條件,對方唔接受並選擇通知期後離職,在離職日時對方向我提出遣散費之要求(因對方已受僱超過兩年),想問這個情況我需要給予遣散費嗎?
有關遣散費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March 31, 2020, 22:58 (2172 天前) @ 張小姐 多謝 閣下查詢。僱員以「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視作僱主解僱,追討法定權益。請給予遣散費。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