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連續十年被開除所得的補償? by Ollie , Tuesday, March 31, 2020, 10:51 (2172 天前) 感謝版主貴會, 一直用心回覆, 真心感激 請問 在公司工作連續十年, 突然收到離職通知下 1. 月薪13800 2. 勞工假 3. 沒有過失只因縮減人手 這員工應得甚麼補償? 感激
公司工作連續十年被開除所得的補償?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March 31, 2020, 22:16 (2172 天前) @ Ollie 多謝 閣下查詢。按《僱傭條例》,僱主在終止僱傭合約或當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到期時,應支付解僱補償。視乎僱員的受僱期、僱傭合約的條款和終止僱傭合約的原因等,終止僱傭合約的款項一般包括: • 任何未發放的工資; • 代通知金(如適用); • 工資代替任何未發放的年假,及該假期年按比例的年假薪酬; • 任何未發放的年終酬金,及該酬金期內按比例的年終酬金; • 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如適用); • 其他僱傭合約內列明的款項,例如年積金或公積金等。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