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 代工受傷, 補償問題
您好, 謝謝您抽時間回覆
假設
A公司借用B公司的工人
過程中B員工受傷
責任上由A公司承擔?
如保險不包括法例假期的支薪
是否仍然要由A支付?
但A在借用時已給了應付的管理費用
而B員工亦不是由A公司直接聘工
在這代工情況下受傷
是否仍需看為A公司的僱員而負上全責?
包括法定假期的支薪
謝謝您
感激
您好, 謝謝您抽時間回覆
假設
A公司借用B公司的工人
過程中B員工受傷
責任上由A公司承擔?
如保險不包括法例假期的支薪
是否仍然要由A支付?
但A在借用時已給了應付的管理費用
而B員工亦不是由A公司直接聘工
在這代工情況下受傷
是否仍需看為A公司的僱員而負上全責?
包括法定假期的支薪
謝謝您
感激
多謝 閣下查詢。按《僱員補償條例》,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即使 僱員在意外發生時可能犯錯或疏忽,僱主在一般情況下仍須負起 本條例下的補償責任。僱主如沒有合理原因而逾期或未有向勞工處處長呈報僱員工傷事件,或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可被檢控,一經 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
請儘快、火速、馬上向勞工處處長呈報僱員工傷事件,切勿以身試法。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