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病假工時計算問題
本人工作的機構在僱傭合約上寫合約上寫明僱員的正常工作時數平均每週44小時 ,包括用膳時間,當值時間依據服務需要 由主管編訂 。本人是晚間工作的 ,返工時數是10小時 ,包一小時食飯時間 。但是日間的同事 返工時數是8小時一次 ,包括1小時食飯時間 ,由於本人生病 ,取了病假共六天 當中有兩天是自己的假期 ,其餘四天我的主管表示我的病假不是計10小時一更而是與日間的同事一樣 ,計算為8小時一更, 故此要求本人該四天病假要補回8小時工作 請問是否抵觸勞工法例?
本人工作的機構在僱傭合約上寫合約上寫明僱員的正常工作時數平均每週44小時 ,包括用膳時間,當值時間依據服務需要 由主管編訂 。本人是晚間工作的 ,返工時數是10小時 ,包一小時食飯時間 。但是日間的同事 返工時數是8小時一次 ,包括1小時食飯時間 ,由於本人生病 ,取了病假共六天 當中有兩天是自己的假期 ,其餘四天我的主管表示我的病假不是計10小時一更而是與日間的同事一樣 ,計算為8小時一更, 故此要求本人該四天病假要補回8小時工作 請問是否抵觸勞工法例?
多謝 閣下查詢。絕無要補回8小時,舉凡《僱傭條例》所訂明的有薪病假,均以天數計算。
僱員如遇勞資糾紛,可透過其工作地點所屬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舉報違反《僱傭條例》熱線:2815 2200
勞工處調解未果,請到勞資審裁處尋求法律裁決。
解決勞資金錢糾紛的程序,見
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我的主管說不是補回8小時工作 ,而是我那4天病假計8小時,不是計日常返夜間10小時,故此當變相我在該張更紙要扣了8小時,請問是否捉字蝨?請問是否抵觸勞工法例?
多謝 閣下查詢。重申,舉凡《僱傭條例》所訂明的有薪病假,均以天數計算,跟工作時數無關。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