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天停工無薪假
本人任職美容業(全職)已入職公司2年,政府10-23/4停業措施,公司原先要求是14天無薪假,在我反對後變為先扣大假,剩餘日子全部無薪
以下有幾個問題
1)此14天無薪假是否合理?
2)按比例扣除大假,因為今年未返足一年,由原本返足一年有14日大假變咗7日去計算,而且是公司單方面通知我會扣大假先,
是否可以反對公司此安排?
3)本月公司通知不會出佣工工資,但公司突然通知我4月20-23日回公司返工,進行內部工作,但政府要求停工14天,我返去公司工作是否犯法?
4)如20-23日回到公司工作,公司會按比例出返底薪工資,但我計過底薪工資少過最底工資,可以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