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長期服務金
多謝 閣下查詢。閣下曾任職兩所不同的公司,假如兩所不同的公司均有為閣下進行強積金供款,紀錄上是兩個不同的僱主。由於閣下在A公司是自行離職,故即當時已經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亦未能獲得遣散費。只是後來B公司優於法例,承認接續僱員於A公司的年資及僱傭條件而已。
綜合各方資訊,單從法例而言,閣下未能獲得長期服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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