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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出糧

by Yau @, Saturday, May 02, 2020, 13:02 (2140 天前)

3月4日開始任職現在公司 4月27日講了離職 7日通知
做到5月3係最後一日 想問公司是否要在我5月7日時拎糧
將所有薪金一次過出番哂比我連同5月上班的3天和5月佣金
還是一定要6月再出5月的人工
謝謝

離職出糧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May 04, 2020, 09:38 (2138 天前) @ Yau

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須儘快支付僱員應得的所有解僱補償(包括:任何未發放的工資、代通知金(如適用)、工資代替任何未發放的年假,及該假期年按比例的年假薪酬、任何未發放的年終酬金,及該酬金期內按比例的年終酬金及其他僱傭合約內列明的款項,例如年積金或公積金)。除遣散費外,僱主最遲要在合 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 7 天內支付解僱補償。 僱主須在接獲僱員所發追討遣散費的通知後 2 個月內支付遣散費。

僱主如果未能在僱傭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 7 天內支付工資,須就尚 未清付的款額支付利息給僱員。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解僱補償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 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僱員如遇勞資糾紛,可透過其工作地點所屬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舉報違反《僱傭條例》熱線:2815 2200

勞工處調解未果,請到勞資審裁處尋求法律裁決。

解決勞資金錢糾紛的程序,見
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如需進一步協助,歡迎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與本會職員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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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5 0018 (觀塘區:九龍觀塘鴻圖道31號鴻貿中心605-6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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