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七天通知期內放病假要,支付代通知金/延長通知期嗎?
假如我last day係五月9號如我由6號開始放了4日病假,我會被要求付4日代通知金/延長通知期嗎
假如我last day係五月9號如我由6號開始放了4日病假,我會被要求付4日代通知金/延長通知期嗎
假如我last day係五月9號如我由6號開始放了4日病假,我會被要求付4日代通知金/延長通知期嗎
1. 無人知幾時病,可預知未來。神奇!
2. 常識,日子照過。病就係病,無論病假係咪有薪亦無得腦細批唔批。
3. 既然日子照過順數,何來延長通知期一說?
4. 僱主做乜,無人係佢肚入面條蟲,會唔會被要求,有無權力要求,相信工會答唔到。
工會答「可以」,即變相認同腦細,工會答「唔可以」,又難保真係有腦細咁做。兩難!
(純個人意見,非精密科學以上內容只供參考)
多謝 閣下查詢。在通知期內可放取病假(需提供醫生證明書),除雙方協商外,否則通知期無需延長,亦無需為病假支付代通知金。 另外,如閣下的連續四日病假符合領取病津貼要求,則有權向僱主收取有關病假津貼的款項。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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