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僱信 by Ling , Wednesday, June 17, 2020, 21:05 (2094 天前) 你好 本人上星期被以嚴重過失為由解僱,亦簽了解僱信。 但事後發現解僱信中所列既「跟據合約第三條犯下嚴重過失...」跟合約不相符, 第三條所寫的是有關年假安排而並非解僱信所指的嚴重過失。正確的條文是1c。 那這樣解僱信還是有效嗎? 感謝
解僱信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July 06, 2020, 17:17 (2075 天前) @ Ling 多謝 閣下查詢。如有需要, 閣下可要求僱主重發一封完整無誤的解僱信,但早前的解僱信該為有效。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如需進一步協助,歡迎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與本會職員聯絡: 2781 0983 (旺角區:九龍旺角上海街446-448號富達商業大廈1字樓) 2779 3766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福華街27號朝光商業大廈6樓) 2779 7922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大埔道18號中國聯合銀行大廈12樓) 3615 0018 (觀塘區:九龍觀塘鴻圖道31號鴻貿中心605-6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