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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代通知金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September 18, 2014, 20:28 (4186 天前) @ ying

多謝閣下的查詢,1. 以發出電郵遞辭職信,而僱主確認收到,又是否以辦公時間來計算日子呢,雙方如沒有爭議事情就好辦,相信雙方都要取得共識。2. 根據僱傭條例而言,僱員領取疾病津貼需符合以下資格: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享有4/5工資);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及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閣下的情況是公司是按法例要求,還是另定相關條件呢?需要搞清楚。3. 雙方需共識通知期的開始算日期,若7天通知期是11號計算便是17號。若是一個月通知期計算11號即是下月10號。
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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