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假 離職通知期
本人目前是公司的全職合約時薪員工,合約只有3個月,而離職亦需7日通知。
過去連續4個星期已被公司通知放無薪假,導致無收入,而家想翻另一份工,想問這情況是否可視為停工,及是否仍需要7天通知期?
本人目前是公司的全職合約時薪員工,合約只有3個月,而離職亦需7日通知。
過去連續4個星期已被公司通知放無薪假,導致無收入,而家想翻另一份工,想問這情況是否可視為停工,及是否仍需要7天通知期?
多謝 閣下查詢。《僱傭條例》下「停工的定義」適用非月薪僱員。非月薪僱員出現有關情況,為僱主「推定解僱」。如為月薪僱員,僱員有權以「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視作僱主解僱。無論何者,只要通知期不足,僱員有權追討僱主解僱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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