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散工資問題
你好,本人早前被公司通知遣散,公司將會於1/9正式向員工出遣散信,現有相關工資問題,希望工會能解答。
1)本人與僱主口頭上協議7-9月會每月放3天無薪假,但僱主於8月尾通知我們將要遣散,並有30日通知期,每人工作到9月尾。請問最後一個月是否應該要出合約上的全糧(一個月代通知金),以及不應該強制員工在最後一個月放無薪假?
2)在這事件上,公司有權強制員工在最後一個月放所有剩下的有薪假嗎?
謝謝!
你好,本人早前被公司通知遣散,公司將會於1/9正式向員工出遣散信,現有相關工資問題,希望工會能解答。
1)本人與僱主口頭上協議7-9月會每月放3天無薪假,但僱主於8月尾通知我們將要遣散,並有30日通知期,每人工作到9月尾。請問最後一個月是否應該要出合約上的全糧(一個月代通知金),以及不應該強制員工在最後一個月放無薪假?
2)在這事件上,公司有權強制員工在最後一個月放所有剩下的有薪假嗎?
謝謝!
多謝 閣下查詢。
1)、2) 法例並無「無薪假」一說,有關安排需由勞資協商。僱員若反對公司強行減薪安排,可參考「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視作解僱解僱,追討終止僱傭項目。
另外,僱員有權選擇用最後一個月工資或終止僱傭日期前12個月完整工資期平均月薪計算遣散費,兩者以對僱員較有利者為準。
僱員如遇勞資糾紛,可透過其工作地點所屬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舉報違反《僱傭條例》熱線:2815 2200
勞工處調解未果,請到勞資審裁處尋求法律裁決。
解決勞資金錢糾紛的程序,見
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如需進一步協助,歡迎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與本會職員聯絡:
2781 0983 (旺角區:九龍旺角上海街446-448號富達商業大廈1字樓)
2779 3766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福華街27號朝光商業大廈6樓)
2779 7922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大埔道18號中國聯合銀行大廈12樓)
3615 0018 (觀塘區:九龍觀塘鴻圖道31號鴻貿中心605-607室)